竣工工程备案程序
2017-01-12
1、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办公室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质量监督报告,监督机构负责人审查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备案办公室备案。
3、备案办公室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备案文件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对违反有关规定、备案文件不齐、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后,重新申请备案。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后,备案办公室要及时将备案资料移交档案室,档案室及时进行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