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的监督检查

2017-03-27

填报单位:县住建局


职权编码1142282355974924XHJC03300
职权名称测绘资质的监督检查
子项名称无
行使主体县测绘局
职权依据【规范性文件】《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国测管发[2014]31号)
第二十一条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规范统一,加强对测绘资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符合测绘资质条件、遵守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上一年度单位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变更、专业技术人员流动、仪器设备更新、基本情况变化(含上市、兼并重组、改制分立、重大股权变化等)、测绘地理信息统计报表报送情况、测绘项目质量(用户认可或者通过质检机构检查验收)、诚信等级等情况。测绘资质单位应当对测绘资质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测绘资质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相应处罚。对未按规定期限报送测绘资质年度报告的单位,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醒其履行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公示义务。
第二十四条实行测绘资质巡查制度。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对测绘资质单位执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有关情况进行巡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指导全国测绘资质巡查工作,并对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巡查工作进行抽查。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巡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巡查比例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总数的5%。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测绘资质巡查工作,应当事先向被巡查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巡查时间、巡查内容和具体要求。巡查结束后,应当向被巡查单位书面反馈意见。
检查对象测绘资质单位
检查内容测绘资质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公示内容
职权运行流程制定检查方案→公告或通知→检查实施→处理决定→处理决定落实情况
责任事项1.告知责任:制定检查方案,内容包括承检单位名称、被抽查单位、检验依据、方法、程序等。
2.检查责任:测绘单位应配合监督检查;检查人员应当保守受检测绘成果涉及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履行检验过程的保密职责。检验过程中,检验单位应当按照技术方案规定的程序,开展检验工作。检验单位可根据需要,向测绘项目出资人、设计单位、施测单位、质检单位等调查、了解项目相关情况,实施现场检验。
3.处理责任:被检查的单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实施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异议报告,并抄送检验单位。检验单位应在收到异议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复验结论。
4.监管责任:强化测绘成果质量管理与市场监管。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1.告知责任:制定检查方案,内容包括承检单位名称、被抽查单位、检验依据、方法、程序等。
2.检查责任:测绘单位应配合监督检查;检查人员应当保守受检测绘成果涉及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履行检验过程的保密职责。检验过程中,检验单位应当按照技术方案规定的程序,开展检验工作。检验单位可根据需要,向测绘项目出资人、设计单位、施测单位、质检单位等调查、了解项目相关情况,实施现场检验。
3.处理责任:被检查的单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实施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异议报告,并抄送检验单位。检验单位应在收到异议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复验结论。
4.监管责任:强化测绘成果质量管理与市场监管。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职责边界一、责任分工
县级:负责本辖区内的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二、相关依据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0]9号)
第五条国家测绘局按年度制定全国质量监督抽查计划,重点组织实施重大测绘项目、重点工程测绘项目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影响面广的其他测绘项目成果的质量监督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结合上级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制定本级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并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重点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测绘项目成果的质量监督抽查。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不应对同一测绘项目或者同一批次测绘成果重复抽查。
承办机构县测绘局测绘股
咨询方式0718-4020208巴东县信陵镇西壤坡社区朝阳路48号规划局
监督投诉方式0718-4020202巴东县信陵镇西壤坡社区朝阳路48号规划局
审核意见
备注
注:1.表格要素原则上为必填项,确无对应内容则填报“无”;2.填报内容使用12号仿宋字体;3.其他填报要求详见附件9。
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测绘资质的监督检查运行流程图